湖北华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人:彭经理
座机:0712-2598889
电话:13733527057
联系地址:
孝感市董永路东侧宇济滨湖天地(孝感市民之家北门对面——华鼎会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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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增资或减资的条件公司法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资本或减少资本作出决议,必须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违反上述增资和减资条件和程序,会导致公司增资的无效或被撤销。
2、增资或减资的程序股东大会作出增资或减资的决议,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,必须经代表2/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。同时,对于减资,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。
(1)公司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。
(2)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。公司应当自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内,通知债权人,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。
(3)债务清偿或担保。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1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,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。
(4)办理增减资登记手续。自登记之日起,增减资生效。